根据法律法规要求,必须监视本系统的信息,对本系统的信息实行专人审核巡查,防止有人通过本系统发布有害信息。如发现传输有害信息,应当立即停止传输,防止信息扩散,保存有关记录,并向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报告;同时应配合公安机关追查有害信息的来源,协助做好取证工作。其中,网站发布的信息不得包含以下内容: 一、 煽动抗拒、破坏宪法和法律、行政法规实施的; 二、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、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; 三、 煽动分裂国家、破坏国家统一的; 四、 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 五、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,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的; 六、 宣扬封建迷信、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、教唆犯罪的; 七、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,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; 八、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; 九、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;
对校园网的管理还要做到以下几点: 一、 对电脑文件、数据进行加密处理。 二、 定期对网站上的信息进行备份,对数据库进行定期的备份和保存。实行每天进行增量备份,每周实行一次全备份。并且每月把备份的内容刻录成光盘进行存储 三、 经申报批准,才能查询、打印有关资料。 四、 对发布的信息,我们会对信息日志的记录至少保存3个月的记录,并建立有害信息过滤等管理制度。遵守国家有关规定,实行关键字过滤,对敏感的字和词组进行过滤。 五、 对相关管理人员设定网站管理权限,不得越权管理网站信息,对保密信息严加看管,不得遗失、私自传播。 六、 采用多种硬件、软件技术对网站信息数据进行加密。 (1)从中国境内向外传输技术性资料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。 (2)使用网络服务不作非法用途。 (3)不干扰或混乱网络服务。 (4)遵守所有使用网络服务的网络协议、规定、程序和惯例。 七、 信息中心负责指导入网人员的保密技术培训,落实技术防范措施。 八、 校内电脑室、电子阅览室要严格管理制度,落实责任人,引导学生开展健康,文明的网上活动,杜绝计算机房变相为娱乐场所。 九、 对于问题突出,管理失控,造成有害信息传播的网站和网页,坚决依法预以关闭和清除;对于复制、印发和传播有害信息的处室和个人要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。 十、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,校园网领导小组及各部门领导要加强网络监控,及时果断地处理网上突发事件,维护校内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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